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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7年大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6/12/20  汪玉兰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满足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学校依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在2017年类内专业分流结束之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一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象
1.第一批本科录取的一年级学生;
2.高水平运动员不能申请转专业,其它按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3.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报名条件
转专业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习成绩优良,所获得的学分数不少于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80%;
2. 经学校认可,在原专业的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
三、原则
1.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规则、程序、过程全部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转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接收专业分流学生数的10%;
3.按类招生的学生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
4.所有申请学生需满足学校的"报名条件"(第二条)以及转入专业的"报考要求"(第四条),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
5.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核。
四、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
报考学院
报考专业
报考要求
考核科目
 
钱伟长学院
应用物理学
在原就读理学工学类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15%的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面试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化学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大类
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笔试科目:
经济学基础、
微积分、英语
 
管理学院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图书情报档案系
档案学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原就读经济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基础班、翔英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和悉尼工商学院的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选修数学,且数学全部及格;
2.其他学生: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的学习绩点排名必须位于前20%(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包装工程
 
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翔英学院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美术学院
建筑学
 
理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应用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冶金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物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上海电影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美术学院
城乡规划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
笔试科目:
英语
 
机械工程
 
生物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社会科学学院
哲学
笔试科目:
写作、英语
(英语专业:在上述两门考试基础上,还需 "英语面试")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汉语国际教育
 
社会学院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上海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新闻学
 
广告学
 
法学院
法学
 
悉尼工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笔试科目:
综合英语(含听力、词汇、语法、阅读、写作)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外国语学院
日语
笔试科目:基础日语
日语面试
 
 
 
五、程序
1.转专业招生计划、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将于2017年7月初在"专业分流信息公开平台"(http://zyinfo.shu.edu.cn/)、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shu.edu.cn/)公示。
2.网上报名
(1)7月份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但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的考试科目必须相同,否则第二专业志愿无效。
报名网址:http://zzy.shu.edu.cn/
(2)在原专业的学习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原三大类学生由社区学院审核签字;
3.学生网上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个人放弃考试。
5. 8月下旬,转专业考试;
6.录取。
(1)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英语专业按"英语笔试成绩*50%+英语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其余专业按"所有成绩之和"计算总分;然后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数进行录取。
(2)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方可启动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工作。
(3)录取结果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7.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凭学生证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8.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其学籍将转入新的院系,不得再要求放弃而返回原专业就读。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学院(系)对转入的学生必须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并通知学生及时补修所缺课程;学分认定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成绩大表不作任何调整。
2学生必须修完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七、监督约束机制及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转专业工作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转专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教务处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八、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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