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在学校大类招生和通识教育的教学改革背景下,教务处根据国际化战略要求,坚持"国际视野,中国道路,上大特色"理念,稳步推进教育国际化平台建设。为充分利用国际优质师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的国际化水平,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以高水平的人才培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我校继成功举办五届"国际化小学期"教学活动后,拟于2017年实施第六届"国际化小学期"课程专项。现将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资助内容
1. "国际化教学周"课程要求
①授课时数为10学时,即1学分;
②第六届国际化小学期安排在2017年夏季学期的前两周(6月19日-30日)。授课时间集中安排在夏季学期的第一周(2017年6月19-23日),其余时间外教可以参加学校教学与学术交流,以便更好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外教在我校除了授课之外,还需要在对接学院做一个以上的学术或教学研究报告,在上海大学期间需累计达到两个工作周以上的工作量。
③教授课程:建议开设主要面向一年级大类学生的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通识类课程。
④成绩评定按照五级十一分制赋分。
2.外教师资要求
外籍教师应为来自世界知名高校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在编人员,建议聘请英语国家或高等教育水平高的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教师。请各学院动员本学院教师邀请长期合作、具有深入了解度的知名外教来学校交流。
3. 申报单位任务
①申报的课程应与人才培养相结合,课程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方向;
②申报课程时,根据课程内容、外教学历背景选配好合适的有责任心的对接教师(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将计入对接教师);
③负责配合教务处完成外教入校前期相应准备工作;
④负责迎接外教入住预定的酒店房间、引领外教进课堂及安排接送机事宜;
⑤整理课程反馈;
⑥负责成绩登录。
4. 资助内容
课程结束后,学校负责报销外教国际旅费(限经济舱)和食宿费(限入住学校乐乎楼,提供999元餐费)。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1. 请有意向的学院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将初步意向报教务处(见附件1),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是否聘用。对拟聘任外教,请各相关院系在2017年2月底之前与所请外籍教师签署临时聘任合同(见附件2),完成课程大纲(见附件3),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将外教信息录入国际事务处外籍专家管理系统。
2. 2017年第五届上海大学国际教育论坛将于2017年6月下旬在上海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论坛主题将聚焦于"创新、创业"的教育与实践。
联系人:李燕苹,E-mail: Yanpingli@shu.edu.cn ,电话:6613338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