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的要求以及上海市教委有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申报安排,我校启动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推荐范围为2016年度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立项项目。
经学校择优遴选、市教委评审推荐、教育部审核认定,我校79项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现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不变,项目经费不再另行资助。各学院应为项目开展积极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强日常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各项目组应以《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计划有序实施。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