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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114 号)

创建时间:  2016/09/09  汪玉兰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内〔2016114

 

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等文件相关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成立校、院(系)两级工作小组

1.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金东寒

副组长: 龚思怡   吴明红

  员:郭长刚   陈方泉        林海霞  胡大伟

                皮文彬 

2. 各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学生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三、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1. 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 成绩优良,截至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2.9,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且必修课无不及格。

4. 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二)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2017年我校普通推免名额415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9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专项名额3名。

为了更好地体现推免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学校本次推免的名额分配原则为:主要依据各学院(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次要考虑各学院(系)的硕士点数进行各专业推免名额配置,同时参考各学院(系)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本科生就业、博士点数及上年度推免情况等再对推荐名额进行附加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一。

如果各专业符合学校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数少于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多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三)工作程序及要点

1. 各院系在对应届学生培养状况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立足学校大局,根据推荐原则,制定符合本学院(系)实际的推荐条件和相应规定,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和其他推免工作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 今年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及专业型、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3. 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或者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无效。

4. 在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相关材料汇总至所在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

5. 为落实《上海大学2016年征兵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6103号)精神,应征入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退役复学后经本人申请,满足所在院(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且进入院(系)上报学校推荐名单的,即可获得所在院(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名额排行根据同院系获得推免名额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顺次而定)。

6. 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材料,依照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系)内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7. 各学院(系)将推荐学生的《201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二)、《2017年上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三)、成绩大表及相关获奖材料等交教务处教研科(校本部行政楼306室)。

8.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系)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9.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9个名额,录取单位为本校)面向全校招生,申请者向所在学院(系)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资格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名。校团委、各院(系)团委须将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方案及时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负责落实。

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专项我校对口接收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报名补偿专项推免生计划,若华东师范大学同意录取后,不得再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若未通过华东师范大学复试,可作为一般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补偿专项接收推免生需求及我校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四。

11. 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教育部另行公告),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见附件五)。

(四)其他

1. 如发生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2. 欲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3.欲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42017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5. 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安排详见附件六。

6.上海大学201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附件一:2017年上海大学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二:201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三:2017年上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四:华东师范大学补偿专项接收推免生需求及我校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五: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附件六: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安排

 

 

 

     

                                 2016年9月9

附件一:      2017年上海大学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注:学院()推免名额=∑专业推免名额+附加推免名额  学院()可推荐人数=∑专业可推荐人数

序号

学院(系)名称

专业

附加推免名额

学院(系)

备注

名称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1

理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5

2

29

35

 

理论与应用力学

3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7

9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3

4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5

 

应用化学

3

4

 

应用物理学

3

4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3

4

1

35

42

 

电子信息工程

7

9

 

生物医学工程

4

5

 

通信工程

20

24

 

3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

29

1

25

29

 

4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包装工程

3

4

/

58

72

 

测控技术与仪器

5

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5

18

 

工业工程

4

5

 

工业设计

3

4

 

机械工程

21

26

 

自动化

7

9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

2

3

/

27

34

 

电子科学与技术

7

9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

6

 

金属材料工程

5

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3

4

 

冶金工程

5

6

 

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6

8

1

16

19

 

环境工程

9

11

 

7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5

6

1

12

14

 

食品科学与工程

6

8

 

8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1

2

/

4

8

 

机械工程

1

2

 

生物工程

1

2

 

信息工程

1

2

 

9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10

12

1

11

12

 

10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6

8

1

16

20

 

汉语言文学

7

9

 

历史学

2

3

 

11

外国语学院

日语

4

5

1

14

16

 

英语

9

11

 

12

法学院

法学

7

9

/

7

9

 

13

社会科学学院

哲学

2

4

1

3

4

 

14

社会学院

社会工作

2

3

2

10

11

 

社会学

6

8

 

15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3

4

1

24

31

 

工程管理

2

3

 

工商管理

5

6

 

管理科学

2

3

 

会计学

4

5

 

人力资源管理

3

4

 

物流管理

2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3

 

16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22

27

/

22

27

 

17

悉尼工商学院

工商管理

8

10

/

22

27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

1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5

 

18

图书情报档案系

档案学

7

9

1

8

9

 

19

美术学院

雕塑

2

3

1

23

28

 

环境设计

5

6

 

绘画

5

6

 

建筑学

5

6

 

美术学

1

2

 

视觉传达设计

4

5

 

20

上海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4

5

1

22

28

 

广播电视学

3

4

 

广告学

3

4

 

数字媒体技术

7

9

 

新闻学

2

3

 

艺术与科技

2

3

 

21

数码艺术学院

动画

3

4

/

13

16

 

数字媒体艺术

10

12

 

22

音乐学院

音乐学

5

7

1

6

7

 

23

钱伟长学院

-

8

8

/

8

8

限钱伟长学院院内推荐


附件二:

201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供学院改编的推荐表样式)

学院(系)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本科专业

 

学号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电话

 

 

 

 

 

 

 

 

 

 

 

 

 

 

 

 

 

 

 

 

 

 

主要课程平均成绩

 

在校期间平均绩点

 

外语成绩

CET-4

 

专业成绩排名

(排名/专业人数)

    /

CET-6

 

申请志愿(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①普通推免生   □②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③华东师大补偿专项

 

 

推荐人(学生导师或辅导员)审核意见:

推荐人对上述信息真实性已审核。    

                                                     推荐人(签名):

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能力状况及健康状况):

 

 

推荐人 (正体属名)

                                                                           

学院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公章)

                  

                         

附件三:

2017年上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由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填写)

 

学院(系)名称公章):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综合名次

学号

姓名

本科专业

平均绩点

综合成绩

所在专业

总人数

成绩绩点

专业排名

类型

备注

1

 

 

 

 

 

 

 

 

 

2

 

 

 

 

 

 

 

 

 

3

 

 

 

 

 

 

 

 

 

4

 

 

 

 

 

 

 

 

 

5

 

 

 

 

 

 

 

 

 

6

 

 

 

 

 

 

 

 

 

注:

1.综合名次应与综合成绩的高低对应,不同专业的综合名次分列。

 

 

 

2."类型"包括:普通、支教团专项、师大补偿专项,每个学生限报一项。支教团专项名单由校团委统一填报。

 

3. Excel格式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同时学院(系)将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地点:校本部行政楼306室)。联系人:皮文彬,联系电话:66133507-801

 

 

 


附件四:

华东师范大学补偿专项接收推免生需求及我校名额分配方案

(一)      华东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需求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专项推免生攻读研究生需求如下:

序号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人数

备注

1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物理电子学

1

录取为直博生,本科为理学院物理系/应用物理专业

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物理电子学

1

录取为直博生,本科为材料学院材料物理专业

3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

中法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生物信息学方向招生,本科需是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二)      名额分配方案

    针对华东师范大学的上述需求,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今年我校面向华东师范大学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推荐专业

推荐学院

推荐名额

推荐人数

3

物理电子学

应用物理学专业

理学院

1

2

4

物理电子学

材料物理专业

材料学院

1

2

5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通信学院

1

2

 

 

 


附件五: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阶段

时间

系统进度安排

操作方

备注

推荐阶段

96

推荐办法上报功能开通

推荐高校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开通

 

接收推免生章程上报功能开通

接收单位

 

推免招生目录上报功能开通

 

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功能开通

省招办

 

920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开通

考生

 

925

推荐办法上报功能关闭

推荐高校

推荐高校应严格按时上报名单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推免生章程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推免招生目录上报功能关闭

 

927

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功能关闭

省招办

 

接收阶段

928

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考生

 

接收单位管理复试、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接收单位

 

1025

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考生

 

接收单位管理复试、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111

接收单位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开通

接收单位

 

推免生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开通

省招办

 

117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1114

推免生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关闭

省招办

 

11月下旬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教育部

 


附件六:

2017年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

 

99

   学校下发有关文件,布置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

910-13

s   各学院(系)向学生传达推免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并公布本学院推荐2017年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实施办法(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jwcjyk@oa.shu.edu.cn,打印版加盖公章后送教研科备案);

s   学院(系)组织学生报名,填报《201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汇总后交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

914-19

s   各学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将推荐名单在学院(系)网页上和橱窗内公示,同时将标有公示名单超链地址的电子版名单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s   9191500前,各学院(系)将《2017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照《2017年上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整理排序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校本部行政楼306室)。

920-9月25

s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系)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s   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925

s   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注: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皮文彬,联系电话:6133507-801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五批(全国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