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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04/17  郝 蓉   浏览次数:   返回

三、考评方式:三、考评方式:

2015
各学院(系):
      为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切实加强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学校教务处和教育质量考评办将于5月11日-5月15日联合组织考评专家组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进度:
   1.院(系)自查
      各学院(系)在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工作,并上交中期检查汇总表及小结(未按时提交课题安排表的院(系)请与中期检查材料一并交齐)。
   2. 校考评组抽查
      教务处公布抽查学院(系)及学生名单后,请有关院(系)于5月12日前将检查材料送至宝山校区实践科(行政楼306室)。
      5月15日上午8:00,考评组专家赴宝山校区行政楼501室集中评阅相关学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成果及管理文件等)。其中一名专家负责检查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3. 抽查结果汇总
      5月20日前汇总抽查结果。
二、考评内容: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及课题进展情况
       1)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情况表
       2)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4)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学生、教师填表)
       5)论文初稿(文科)或阶段性成果(包括:设计方案、实验报告、计算说明、有关图纸、数据记录等)(理工科)
    2.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及管理情况
        1)学院(系)中期检查汇总表及有关管理文件和自查小结。
三、考评方式:
    1.考评组专家根据中期检查考评表的要求,选定抽查学生的论文文档进行评定。
    2.考评组专家根据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考评表的要求,选定抽查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文件进行评定。
      评分标准参见附件。
附件三: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名单                            
教务处、教育质量考评办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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