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处):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1),现启动我校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学生的选派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院系(部处)认真做好已批准项目的学生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资助项目的资助规模、选派专业、留学单位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助规模 | 选派专业名称 | 尚余名额 |
1 |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与美国罗格斯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4 | 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冶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材料物理(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 4 |
2 | 上海大学机自学院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专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2 | 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3 | 上海大学与爱尔兰科克大学社会学专业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1 | 社会学 | 0 |
4 | 上海大学机自学院与韩国釜山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 |
5 |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与法国尚贝里高等商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1 |
6 |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与法国雷恩商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1 |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7 | 上海大学通信工程学院与密苏里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2 |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 0 |
8 | 上海大学材料学院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材料专业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6 | 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6 |
9 | 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哲学专业与美国罗格斯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4 | 哲学 | 2 |
10 |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与瑞典西部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金融学 | 2 |
11 | 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商学院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 | 2 |
12 | 上海大学机自学院与英国女王大学电子电气工程与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5 |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13 |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 4 |
14 |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与美国怀俄明大学社会学系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2 | 社会学 | 0 |
15 |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与英国班戈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注:可授管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 | 2 |
二、学生遴选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或综合排名在年级30%以内;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雅思6.5分或托福95分;
3)取得对方学校邀请函。
其余要求详见附件1。
三、学生须经校内公示(届时请查阅上海大学教务处网站)后方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推荐,并须提交国外院校(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及外语合格证明。合作协议未对外语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的项目,学生的外语水平须符合选派办法中规定的合作要求。
此外,根据选派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资助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协议中未明确的免学费的项目,各单位应补充提交国外院校(机构)提供的免学费证明或出具学费来源证明。
四、各相关院系(部处)须指定一名老师进行专门负责,并在今年年底前就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将评审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凡今年未执行的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再给予资助。
五、请相关院系(部处)根据通知精神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上海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上海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学生汇总表》(附件3)于2014年8月29日前将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pingli@shu.edu.cn。
六、教务处将联合相关单位对所有申报本科生统一、公开遴选,遴选完毕予以公示并进行申报工作。
七、选派工作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燕苹
联系电话:021-6613338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