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4】19号)

创建时间:  2014/04/29  李燕苹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切实加强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学校教务处和教育质量考评办将于512-516日联合组织考评专家组开展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进度:
1.院()自查
    各学院()5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工作,并上交中期检查汇总表及小结。
2.
校考评组抽查
    58日,教务处公布抽查学院及学生名单,有关学院于513日前将检查材料送至宝山校区实践科(行政楼306室)。
    5
16日上午8:00,考评组专家赴宝山校区A楼602室集中评阅相关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成果及管理文件等)。其中一名专家负责检查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3.
抽查结果汇总
    519日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汇总抽查结果。
二、考评内容: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及课题进展情况
    1)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情况表
    2)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4)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5)
论文初稿(文科)或阶段性成果(包括:设计方案、实验报告、计算说明、有关图纸、数据记录等)(理工科)
    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及管理情况
    1
)学院(系)中期检查汇总表及有关管理文件和自查小结。
三、考评方式:
    1.考评组专家根据中期检查考评表的要求,选定抽查学生的论文文档进行评定。
    2
.考评组专家根据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考评表的要求,选定抽查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文件进行评定。
   
评分标准参见附件。

教育质量考评办  教务处

上一条:上海大学2014年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招生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2014年度资助出版著作教材、奖励著作教材以及校企合作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