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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18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3/02  汪玉兰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上海大学2018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适应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学校依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按照《上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上海大学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1、      在校具有学籍的本科学生;

2、      征兵入伍的学生退役后申请转专业,在同一学科类内可优先考虑;

3、      申请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申请转专业,在同一学科类内可优先考虑;

4、      高水平运动员及其它按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5、      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且仍未解除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转专业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      大一学生当年类内专业分流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数不少于学生所在专业第一年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80%,同时无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在所在类内或专业前40%

2、      大二学生学习成绩优良,二年级所获得的学分数不少于学生所在专业第二年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80%,同时二年级无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前50%

3、      在原专业的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

4、      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的学生。

三、转专业原则

1、      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规则、程序、结果全部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      转专业计划:

(1)      大一转专业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接收专业分流学生数的10%

(2)      大二转专业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二年级学生数的10%

3、      大一按类招生的学生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所有申请学生需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转专业申请条件"以及"第四条转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4、      大二转专业申请学生需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转专业申请条件"以及"第四条转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5、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认定在原专业的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6、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认定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的学生,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四、转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

1、      大一各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

报考学院

报考专业

报考要求

考核科目

 

钱伟长学院

应用物理学

在原就读理学工学类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15%的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面试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化学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经济学院

经济学

笔试科目:

经济学基础、

微积分、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院

金融学

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管理学院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图书情报档案系

档案学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原就读经济管理类、翔英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和悉尼工商学院的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选修数学,且数学全部及格;
2.
其他学生: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的学习绩点排名必须位于前20%(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包装工程

 

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翔英学院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美术学院

建筑学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机试科目:

程序设计(C语言) 笔试和上机考试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

笔试科目:

微积分、英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应用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冶金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物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上海电影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美术学院

城乡规划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信息工程

笔试科目:
英语

 

机械工程

 

生物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社会科学学部

哲学

笔试科目:

写作、英语
(英语专业:在上述两门考试基础上,还需 "英语面试")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汉语国际教育

 

社会学院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上海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学

 

新闻学

 

广告学

 

法学院

法学

 

悉尼工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笔试科目:

综合英语(含听力、词汇、语法、阅读、写作)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外国语学院

日语

笔试科目:基础日语

日语面试

 
 

 


 

2、      大二各专业报考要求、考核科目

学院

专业

报考要求

考核科目

参考书目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大类

1.已修微积分123,且及格;

 

2.未满足条件1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微积分123考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转专业考核。

经济学

1.《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分册第7版)

作者:N.格里高利曼昆 (N.GregoryMankiw)
翻译:梁小民、梁砾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5

2.
《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分册第7版)

作者:N.格里高利曼昆 (N.GregoryMankiw)
翻译:梁小民、梁砾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5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综合(管理学5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50%

1.《管理学原理、方法与案例》
主编:孙元欣
出版:科学出版社,2011(第2版)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主编:盛骤、谢式千、潘承毅

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

会计学、财务管理

 

 

综合(管理学5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50%

综合会计(基础会计50%;财务管理50%

1.《管理学原理、方法与案例》
主编:孙元欣
出版:科学出版社,2011(第2版)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主编:盛骤、谢式千、潘承毅

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

图书情

报档案系

档案学

 

面试

通信与信息

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1.已修微积分123大学物理123且及格;

 

2.未满足条件1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微积分123和大学物理123考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转专业考核。

电路与电子线路基础(1

《电路分析》
主编:吴锡龙
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机电工程与

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包装工程、工业设计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主编:单辉祖

出版:高教出版社(第三版)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电路

《电路》
主编:邱关源
出版:高教出版社(第四版)

美术学院

建筑学

建筑设计初步

建筑初步(第三版),田学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建筑工程制图(第二版)朱建国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建筑初步(庄俊倩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上海电影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电路与电子线路基础(1

《电路分析》
主编:吴锡龙
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

主编:郭战胜等

出版:同济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微积分(123),且微积分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

2)已修高等数学(至少120学时),且高等数学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

3)已修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且成绩合格。

数学综合考试(微积分80%,线性代数20%),数学综合面试

《高等数学》上下、《线性代数》,上海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已修微积分(123)、大学物理(123),课程绩点达到3.0以上

物理综合考试

《大学物理学》上中下,高等教育出版社,宋小龙等编

应用化学

已修大学化学、微积分(123)、大学物理(123),课程绩点达到3.0以上;

 

化学综合考试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教出版社。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已修微积分123大学物理123且及格;

 

2.未满足条件1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微积分123和大学物理123考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转专业考核。

1.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上机考

2. 上机考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李青,《C++程序设计基础教程》,上海大学出版社,2016

智能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冶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

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面试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社会学院

社会学、

社会工作

 

社会学研究与方法

1.《现代社会学教程》
主编:张敦福
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
《文科高等数学》
上海大学编
出版:上海大学出版社

上海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

传播学概论

《传播学通论》
主编:戴元光
出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

面试

 

 

法学院

法学

社会科学学部

哲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五、程序

1、      大一转专业招生计划、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将于20187月初"专业分流信息公开平台"(http://zyinfo.shu.edu.cn)、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shu.edu.cn)公示;大二和其他类型转专业招生计划、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将于20185月初在教务处网站公示(http://www.jwc.shu.edu.cn)

2、      网上报名

(1)      大一学生可报2个专业志愿,但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的考试科目必须相同,否则第二专业志愿无效;大二学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报名网址:http://zzy.shu.edu.cn

(2)      在原专业的学习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的学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原三大类学生由社区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学生网上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1)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网上下载打印转专业考核通知单;

(2)      未达到专业报考要求的大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后网上下载打印转专业考核通知单;

(3)      报考理学院的学生须达到专业报考要求才能获得转专业考核资格,获得考核资格后网上下载打印转专业考核通知单。

4、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须网上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个人放弃考试

5、      录取

(1)      大一单科转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英语专业按"英语笔试成绩*50%+英语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其余专业按"所有成绩之和"计算总分;然后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数进行拟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方可启动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工作。大二参加笔试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进行拟录取;大二参加面试的学生,各院系根据面试情况以及各专业计划数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报考计算机学院的学生,大一学生须微积分、英语和上机考试同时合格,才能参加面试;大二学生须上机考试合格,才能参加面试。计算机学院根据面试情况以及专业计划数提出拟录取名单。

6、      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凭学生证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7、      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其学籍将转入新的院系,不得再要求放弃而返回原专业就读,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六、学生管理

1、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学院(系)对转入学生必须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并通知学生及时补修所缺课程;学分认定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成绩大表不做任何调整。

2、      学生必须修完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七、监督约束机制及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转专业工作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转专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教务处负责做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八、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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