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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遴选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1/05  何翔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上海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申报类型

大创项目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高校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高校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鼓励各院(系)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争取社会支持,丰富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资源,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能级。

二、 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现实价值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二)选题具有创新性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三)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四)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以1-3年级学生为主, 每个学生只能参加到一个项目,不可交叉申报),项目负责人(毕业班学生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每位学生在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前原则上不再参与其他大创项目。

(五)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若同一项目有多位导师,应明确导师分工。

三、 项目推荐名额

各院(系)可推荐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类项目。

综合考虑各学院以往的申报情况、学院规模、学科差异,尤其是考量了以往项目执行质量等因素,将各学院(系)的建议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2023年度上海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建议推荐名额(760项)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理学院

52

17

上海电影学院

21

2

经济学院

13

18

悉尼工商学院

38

3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48

19

新闻传播学院

13

4

生命科学学院

28

20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18

5

上海美术学院

26

21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13

6

管理学院

13

22

音乐学院

10

7

外国语学院

1

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8

法学院

3

24

社区学院

98

9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90

25

微电子学院

10

10

钱伟长学院

30

26

工程技术训练中心

20

11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8

27

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8

12

社会学院

10

28

公共艺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10

13

文学院

14

29

物理实验中心

5

14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45

30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5

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8

31

电子电工实验教学中心

5

1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6

32

影视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10

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不少于推荐名额的15%。

四、 项目申报流程

大创项目的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网站:https://cj.shu.edu.cn,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的在线申报。各实验示范中心项目申报的时候请务必通知申报学生在系统上选择对应的中心。

各专业学院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应注意吸纳一年级学生参与项目的申报。

2022级三大类学生(含大类基础班)的项目申报由社区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由社区学院另行通知。

学生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16:00前,完成网上申报且通知指导教师完成项目的审核。网上申报及审核指南见附件1。

五、 项目评审推荐

(一)项目初审由各学院组织,请各学院严格把好项目质量第一关

(二)学院对项目的评审遴选工作必须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学院上报的所有三类项目均按照学院评审结果统一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填入申报系统。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发布。

各相关学院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6:00前,完成学院创新项目审核并对项目进行排序,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六、 项目咨询

项目申请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务部李老师。

联系电话:66133507-812      E-mail:yanpingli@shu.edu.cn

项目立项后,需报名参加2023年度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附件1: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线上平台使用说明

附件2:学院网上审核与排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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