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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项目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6/12  万金雷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5号)要求,我校组织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学院凡是有我校推荐获批立项2016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详见附件8、9),推荐数量见附件7。推荐工作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国家级创新项目推荐立项工作考量因素。

二、从创新训练项目中推荐优秀学术论文;从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中推荐展示项目

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展板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各学院(系)负责对入选年会的学术论文、展板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参加年会的学术论文、展板项目需按组委会统一下发的模板要求进行排版、制作,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提交。

三、请学院(系)按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以下简称《遴选要求》),于622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学院(系)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逾期提交视作放弃推荐。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附件1);

2.学术论文填报《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2);

3.参展项目填报《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3),并制作项目展示图片及视频。

图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图片中应展示项目基本信息,内容可参照《遴选要求》;

视频要求:avi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

 

联系人:万金雷;联系电话:66133381

邮箱:wanjinlei@shu.edu.cn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

2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3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4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6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7: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指标分配

8关于公布上海大学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9:关于公布上海大学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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