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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6/06  万金雷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是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包括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等,根据上海大学实习相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教学时间安排

1 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四周,时间:618日至713;部分因实践教学内容、场地等原因需延长或推迟实践环节周期的学院(系),可在暑期后续时段内安排。

2.2017级大类学生夏季学期的实践教学安排:夏季学期分流前两周(618—629)按原各大类计划安排,分流后由各学院(系)负责按各专业计划组织、落实相关实践教学安排。

二、实践教学安排要求

1.请各学院(系)按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夏季学期的实践教学,落实实践教学场所,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动员、组织实施以及安全教育等各环节的工作。并将相关安排报教务处。

1)各学院(系)需填报《上海大学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并于611(星期一)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jinlei@shu.edu.cn

2)若实践教学安排发生变动,请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教务处。

3)为保证校外实践活动的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管理,请各学院(系)将签约实习基地一并填报在《上海大学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内,2017-2018年新签约实习基地应附签约协议(原件扫描版)。

3.经费使用:各学院(系)应按照实习要求确保经费到位,并严格按照上海大学实习工作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4.安全问题:夏季学期及暑期实践期间,学生在校内外进行的教学活动,组织单位要做好专门的安全预警和安全教育,并结合具体实习环境制定相关安全规定。

三、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和运行质量,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有效监控实习中的各个实践环节,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系)的实践教学计划安排,会同考评办对各学院、系的实践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内容:

本次工作将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实习教学管理运行情况、实习生工作、学习情况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学职责的履行情况。

2.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各学院应对本学院的实习点进行自查。

学校抽查,教务处会同考评办对所有学院的实习安排进行实地抽查。

3.检查时间:2018619--713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万金雷 

联系电话:66133381

电子邮箱:wanjinlei@shu.edu.cn

 五、附件

上海大学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

 

 

教务处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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