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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冬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2/21  龚美琼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适应人才培养需要,推进学风和教风建设,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对冬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日期为:

2023年 3月 6日-10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15日。

考试场次为每天三个时间段为:

8:30—10:30、13:00—15:00、15:30—17:30。

考试日程将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师门户公布,请老师们务必提前查看。非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考试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或课外时间做好学生课程考核的安排。

二、未返校学生考试安排

由于特殊原因,少部分国际学生尚未返校,名单已在系统中标注,任课老师可以在教务管理系统里查询未返校的学生信息(教师门户 - 考试情况查询 - 主考情况下的“备注”栏)。未返校学生考试安排如下:

任课教师可要求本课程未返校学生以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时间进行同步线上考试,考核方式需和线下考试学生一致。线上考试须采用“两平台”, 一个平台为试卷答题的考试平台,采用超星平台或其他有保障的平台,另一个平台为监考平台,采用 ZOOM 平台或腾讯会议系统等。任课老师须做好准备工作:平台测试、学生考试条件和考试时间确认、线上考试突发情况的预案(如断网等情况下如何处理)等。线上线下同步考试的课程,主考老师和监考老师在教室讲台的电脑上对在线考试学生进行监考,请主考老师提前测试考试所用软件、设备功能,如需帮助请联系教室多媒体管理员。

三、考试纪律重申

请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组织安排本学院考试的自巡自查工作,严格把关, 切实加强考场纪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教师与学生的考试纪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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