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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3/09  何翔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教育部在全国普通本科高校范围内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要求本科高校登录平台上报全体在校生实习信息数据。2月22日召开了“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培训会,对报送方式和报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内容见附件。各学院已组织相关老师参加了培训,现就报送工作注意事项再做如下说明:

1.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重视实习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实习数据信息和实习培养方案由开课院系进行统一上报。

2.报送时段:2022—2023学年已完成的实习数据,后续需要各院系逐月上报上月实习结束数据进行数据的及时更新,当月若无上报数据可点击无新增实习数据。院系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

3.报送方式:采用院系管理员上报,校级管理员老师审核的方式进行上报。目前已按学院上报的院系管理员信息创建了院系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都会以短信形式发送到院系管理员的手机上。若没收到院系账号信息,请及时联系我。

4.报送内容:(1)实习信息上报。①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的校内或校外实习课程;②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例如:社科类的调查、工科的金工实习需要上报;如军训、暑期工作实践不需要上报。报送内容共有23个数据指标,报送模板及填报说明见附件。(2)实习培养方案上报。报送内容共有12个字段,报送模板及填报说明见附件。

5.登录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

6.院系数据上报完成时间:3月17日(周五)前。

实验实践处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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