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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5/29  杨霞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是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包括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等,根据上海大学实习相关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践教学时间安排

1、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四周,时间:6月17日至7月12日;部分因实践教学内容、场地等原因需延长或推迟实践环节周期的学院(系),可在暑期后续时段内安排。

2、2018级大类学生夏季学期的实践教学安排:夏季学期分流前两周(6月17日—6月28日)按原各大类计划安排,分流后由各学院(系)负责按各专业计划组织、落实相关实践教学安排。

二、实践教学安排要求

1、请各学院(系)按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夏季学期的实践教学,落实实践教学场所,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动员、组织实施以及安全教育等各环节的工作。并将相关安排报教务处。

(1)各学院(系)需填报《上海大学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可在教务处网上下载),并于6月10日(星期一)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xia0801@t.shu.edu.cn。

(2)若实践教学安排发生变动,请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教务处。

(3)为保证校外实践活动的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管理,请各学院(系)将签约实习基地一并填报在《上海大学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内,2018-2019学年新签约实习基地应附签约协议(原件扫描版)。

3、经费使用:各学院(系)应按照实习要求确保经费到位,并严格按照上海大学实习工作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实习经费。

4、安全问题:夏季学期及暑期实践期间,学生在校内外进行的教学活动,组织单位要做好专门的安全预警和安全教育,并结合具体实习环境制定相关安全规定。

三、实践教学工作检查

请各学院就各教学单位实习教学管理运行情况、实习生工作、学习情况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学职责的履行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各学院应全面准确地了解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和运行质量,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有效监控实习中的各个实践环节,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霞

联系电话:66133381

电子邮箱:yangxia0801@t.shu.edu.cn

五、附件

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_____学院实践教学安排表(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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