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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大学“数字媒体课外作品大赛”竞赛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7/04  杨霞   浏览次数:   返回

一、指导思想

上海大学数字媒体课外作品大赛(以下简称“数媒大赛”)是由上海大学教务处和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主办,旨在激发大学生对数字媒体作品创作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促进数字媒体相关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升数字媒体相关专业大学生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就业的学科性竞赛。

二、参赛对象

具有上海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赛。竞赛以团队形式,自由组队,每支参赛队不超过4名学生。每支参赛队须设1-2名指导教师,负责参赛队伍的指导、管理等工作。

三、参赛作品

1.参赛队自主命题,自主设计。参赛作品类型分为:

(1)影视DV类(包括动漫、微电影等);

(2)交互网站类;

(3)互动游戏类(包括APP游戏、PC游戏、网页游戏等);

(4)虚拟现实类;

(5)移动终端应用类;

(6)数字艺术(包括平面、三维建模等);

(7)其他类;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所有参赛作品须得到组委会认可后方能参评,如果参赛队伍所报题目及内容违反赛事精神和章程,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队伍进行修改或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队的参赛内容应该是参赛队员独立设计、开发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并追究有关指导教师和学院的责任。

4.凡已公开发布并已获得商业价值的产品不得参赛;凡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不得参赛;与企业合作即将对外发布的产品不得参赛。

四、竞赛与评奖

1.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11月8日

2.参赛作品的提交方式为刻录成光盘,打印《2019年上海大学数字媒体课外作品大赛参赛报名表》,经指导老师签字、院系盖章后,连同光盘一起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到或直接送到竞赛组委会。光盘的内容应包括:参赛作品、作品运行环境说明及支撑软件、作品演示的录制视频、参赛报名表电子版

邮寄地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二教304室,邮编:200072

收 件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56331675,邮件:lqc268@163.com

4.竞赛评审专家组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创新性与原创性、作品视觉美观性、作品技术复杂性、作品的行业特色性与商业价值、作品完成程度、作品文档的规范性等。

5.评审方式:专家审阅作品设计报告、作品,依据评审规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分项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每一件作品有三位专家进行评审。

6.最后竞赛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打分和评审意见,集体讨论,并最终确定参赛作品的等级。

五、获奖

1.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4个奖项。其中,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进入决赛队伍的五分之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进入决赛的队伍的三分之一。

2.竞赛颁发统一的获奖证书,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3.所有获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指导老师

1.指导教师必须是上海大学在职教师。

2.指导教师可以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的论证,但具体的作品制作与作品简介必须由参赛学生独立完成。

3.指导教师负责参赛作品的原创性。

4.组委会将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其它

竞赛主办方:上海大学教务处、上海电影学院

竞赛承办方: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影视工程系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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