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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冬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1/19  徐亚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风和教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现对冬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前考课程的考试安排及要求

已申请提前考的课程,请任课老师在最后一次上课时间或其他课外时间作好课程考试安排。并请各学院安排好监考和巡考工作,教务部也将加强对提前考课程的线上线下巡考。

提前考要求:

1. 如有需要,请提前一周借好考试教室;

2. 每个考场,需确保有两名监考人员(含主考);

3. 建议主考教师提前安排好考场学生座位表;

4. 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上海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背面的《上海大学课程考试监考教师须知》(已通过邮件发送给各学院);

5. 开考后主考(监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学生身份;

6. 严格考场管理。开考前,监考老师务必重申考场纪律:学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随身不得携带包括并不限于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上海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界定及处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7. 考试结束后,主考老师须递交《上海大学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至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收齐后在第11周周二(1月30日)前统一交至教务部运行处(A513室,孙老师)。

二、 考试周考试课程的日程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日期:2024年1月27日-2月2日。

考试场次为每天三个时间段:8:30—10:30、13:00—15:00、15:30—17:30。

考试日程已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师门户公布,请老师们务必提前查看。1月27日和28日为周六、周日,请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务必提前做好考试管理安排。

三、 考试纪律重申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切实加强考场纪律宣传,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强调监考教师职责,做好本学院考试的自巡自查,确保提前考和考试周考试等质同效。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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