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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4〕6号)

创建时间:  2024/04/30  曹园园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论断,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教育教学。

二、申报内容

加强对课程思政建设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的方法路径,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上海大学经验做法和研究成果。

参考选题:

(1) “四新”建设与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2) 课程思政育人成效评价体系研究

(3) 数字技术赋能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4) 课程思政融入实践教学研究

(5) 校史融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请老师们围绕上述选题,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特长,积极申报并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

三、申报条件

1.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热爱教育教学,能够实质性承担研究工作,担负独立开展课程思政研究或组织指导职责。

2.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参与人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每个项目主要成员不超过3名。在研或已结项课程思政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报办法与项目管理

1.每个学院(部门)限报2项。如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鼓励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项目成员。

2.每个学院(部门)自行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被推荐项目负责人登陆指定平台填报申请,提交word和签字盖章PDF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立项。

3. 学校将给予获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负责人应遵照学校财务制度、课程思政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合规合理使用。获批立项项目须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

4.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学校将组织项目阶段性检查。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项目验收。

五、其他

1.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对接项目承担单位。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2.请各学院(部门)按要求组织申报并初评推荐。本次推荐项目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中午12点,请各学院(部门)联络员注意跟踪检查申报情况,逾期不予受理。平台使用手册另附。联系人:曹老师,A517

附件:项目申报书(见邮件)

上海大学教务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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