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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9/26  徐亚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有关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0号)与《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新生报到入学身份核验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高校教育教学秩序,现对我校2024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部为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部、档案馆、保卫处等相关负责人担任组员,领导、协调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学院应成立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学院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名单须报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于10月10日前提交《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名单备案表》(附件1)至教务部A517。

学校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审查范围

2024年秋季入校普通本科新生(含恢复入学资格学生、上海春招学生、预科转正学生)。

三、审查工作

(一)入学资格审查

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1.各学院审查工作

(1)安排审查专员对报到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2)仔细查验录取通知书上所载信息是否有涂改或异样。

(3)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逐一进行比对核查。

2.对新生进行报到入学身份核验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协同学工办完成全体本科新生入学照片的现场采集工作。学校将按市教委要求,将新生入学照片上传“上海市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像比对,核验新生身份证照片、高考报名照片及学生入学照片。同时,结合比对结果,信息办对全校新生图像按比例抽取照片信息,再通过学院和辅导员进行第二次人工核验。所有学院与新生辅导员全覆盖。经两方双重核验,完成新生报到入学身份核验工作。

初步审查合格的新生可办理入学手续。对初审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经学院核实并上报。

(二)录取资格复查

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确认签字”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1.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复查

教务部组织各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招就处组织各学院工作小组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成绩及程序、录取资格等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具体见《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录取资格复查的通知》(附件2)。

2.身心健康状况复查

后勤保障部(校医院)负责组织新生体检。对处于传染期的传染病者,需要在家治疗休养的暂不予入学,可按学校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辅导中心)负责组织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测检查。完成心理测试后,学工办将测试结果反馈学院,作为学院评估学生是否适应大学生活的参考。经学院工作小组复核后,对于不能入学就读的学生给予意见。

3.保卫处对新生户口迁移证中所载信息与新生电子档案逐一比对

4.新生档案

新生入学时,由毕业学校统一邮寄的或由新生自带的纸质新生档案材料,由学院汇总造册。对于无档案或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学院工作小组应告知该新生必须将档案材料补齐。具体见《上海大学本科新生档案归档要求》(附件4)。

5.报到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录取数据核对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平台,对报到的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

四、工作要求、投诉及违规处理

学院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学院以上所有审查工作应在10月18日前完成。

各部门将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突出问题进行汇总,以报告形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校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召开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报核查结果。审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审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按要求认真查验新生各项原始材料,及时完整记录存疑信息,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各项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

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期间,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情况,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认真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教务部李薇玲,66130833-8002 ;举报邮箱:weiling@shu.edu.cn 。

学校设立监察电话,联系方式如下:

教务部                         袁晓君 66135096

学生工作办公室           韩    晶 66133885

招生就业处                  陈    涛 66135179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顾爱军 66133370

后勤保障部                  周宏峰 66135153

档案馆                         卢志国 66133575

保卫处                        王国正 66133257



上海大学教务部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

上海大学档案馆

上海大学保卫处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名单备案表

            2.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录取资格复查的通知

            3.上海大学2024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反馈表

            4.上海大学本科新生档案归档要求

上一条: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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