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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4〕27号)

创建时间:  2024/09/30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性革命,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申报重点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上海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年)》,优先支持以下课程建设:

1.人工智能赋能(AI+)课程建设。积极推进AI赋能高校课程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基于本校课程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的AI+专业、通识、核心和垂域课程,打造AI+课程体系,创新引领课程教学改革。

2.产教融合课程建设。围绕服务本市重点产业,推动行业企业和高校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产教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课程改革和教学设计,开发一批优质产教融合课程。

3.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面向本市三大先导产业和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计划,如涉外法治、国际组织后备、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传播等,推动高校相关学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课程改革,开放建设一批适用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

4.实验实训实践课程。高校应聚焦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开设课程应注重多学科融合,打破传统学科的壁垒,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通过校企合作,引进、开发实践教学项目,将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项目,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实验实训实践课程体系。

5.创新创业类课程。高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课程应注重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实践能力提升、跨学科融合和社会责任教育,覆盖学校不同阶段和需求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负责人应是申报课程的授课教师,申报课程需将AI+技术融合到课程教学当中。

已入选上海市级重点课程及以上项目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优先支持专业核心课(必须是教学计划表中标注为◎的课程)以及公共基础课。

三、申报额度

各教学单位的申报额度见附件1。

课程建设周期2年。学校将根据课程质量确定校级重点课程立项数。

四、申报办法

1.10月10日11:00前,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初评、遴选排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部。

2.学校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立项2024年度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2024年校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chen@shu.edu.cn

纸质版只需提交学院盖章汇总表(一式一份)至宝山校区A505,联系人:陈晓玲,电话:66133507-803

附件:

1. 《2024学年各学院申报额度》

2. 《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书》

3. 《2024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申报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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