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20〕18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7号)等文件要求,依照《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学院分中心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教务部〔2023〕23 号),完善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四级名师优课示范建设体系,进一步促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上海大学拟开展2024年度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条件
1. 在课程思政建设全覆盖基础上,面向学校全学段立项建设院级示范课。本科教育各学院每个专业5门课程,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请参照自行安排。
2. 立项课程需满足以下条件: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至少经过1个学期或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且未曾获批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含课程思政类)。
3. 课程负责人主讲该课程1学期及以上,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专业成就。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或科学研究活跃。课程团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二、 建设目标
1. 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2. 注重体现学校和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大纲,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考核等各环节,达到育人效果。
3. 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数字化,具有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5. 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 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三、 相关要求
1.课程建设要求。①完善教学大纲②开设公开课③撰写教学案例或教研论文④参加课程思政培训、公开课观摩及教学竞赛活动等⑤开展课程建设研讨,建立并完善集体教研制度⑥其他课程思政教学成果。注意形成上述要求相应的图文资料,便于进一步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一年。
2.学院工作要求。各学院为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管理主体,请学院做好遴选评审、建设支持、宣传展示等工作,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作为统筹推进学院课程思政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学院分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及时报送有关活动报道、经验做法至教务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遴选立项工作,并将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sdkcsz2020@163.com。请学院注意收集保管课程建设、管理工作材料。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上海大学)予以工作指导。
联系人:曹老师,A517,电话:66130833转8004(o)
附件1: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2: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本科)
(附件见邮箱)
上海大学教务部
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上海大学)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