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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4〕39号)

创建时间:  2024/12/17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预通知)(附件1)的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度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和条件

1.各学院应在市级重点课程培育和院级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开展课程、教材、教师教学能力一体化建设。本轮一流课程继续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多学科融合性课程和产教融合课程,优先鼓励学校围绕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和紧缺急需领域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课程改革创新。

2.申报课程须为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符合学校课程建设规划。

3.申报课程以学院为单位,优先支持经过学校前期培育、市级重点课程建设且验收优秀的课程申报。“十三五"以来已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申报范围。

4.各学院按照申报额度,经院内公示后向教务部择优排序推荐。

二、申报类型及授课类型

1.申报类型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跨学科融合课、产教融合课以及其他。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判定依据为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跨学科融合课、产教融合课请学院根据课程特点选择。以上类型限选一项填报。

2.授课类型为在线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全英语课程。

三、申报办法

1. 12月23日12:00前,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初评、遴选排序,按照申报额度,经院内公示后向教务部择优排序推荐。教务部不接收超额申报的材料。

2.学校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申报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

六、申报材料

《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和《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晓玲,邮箱:xlchen@shu.edu.cn,地址:宝山校区A505,

办公电话:66133507-803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2.学院开课门数及申报额度

3.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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