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根据《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检查:
(一)阶段性检查范围
2019年度国家级、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的执行情况;
2. 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3.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4.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详细内容见附件《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2月14日:项目组自查阶段
项目组2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 成员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填写《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并总结心得与体会;
② 电子版《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汇报实施情况。
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的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2019年国家级阶段性检查报告-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2019年市级阶段性检查报告-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2019年校级阶段性检查报告-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有关项目开展、实施、讨论、交流、实物、成果的照片一并作为附件提交。
2. 2020年2月15日-2月28日:学院检查阶段
根据学生自查内容,各学院组织对所在学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督促其整改;对项目实施没有任何进展的项目,建议其终止。并在《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中明确学院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创新活动执行情况撰写《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总体实施情况(2)主要措施及学院特色(3)存在问题。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2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在2020年3月6日16:00前将各项材料电子及纸质版上交教务处(宝山校区A楼507),包括学院汇总《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各个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1)。
二、其他事项
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联系人:杨老师 yangxia0801@t.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3381
上海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