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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 〔2025〕12号)

创建时间:  2025/05/29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要求,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5〕21号),教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和条件

1.各学院应在学院课程培育和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科特点,以教学新理念、新方法为引领,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2.本轮重点课程建设继续优先支持人工智能赋能(AI+)课程、产教融合课程、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实验实训实践课程和创新创业类课程等。鼓励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主动开展课程改革创新,鼓励将课程建设成果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推动自编教材建设和数字化赋能教学,将最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科知识融入课程教学,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3.申报课程须为学校已开设一学年以上的本科课程且课程负责人应是申报课程的授课教师。所报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或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4.各教学单位的申报额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1.推荐课程须填写“2025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5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6月9日前,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初评、遴选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教务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宝山校区A505,联系人:陈晓玲,电话:66133507-803,邮箱:xlchen@shu.edu.cn

附件:

1.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5〕21号)

2. 附件2:《各学院申报额度》

3. 附件3:《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

4. 附件4:《202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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