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附件1)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2),我校现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中),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数量
1.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我校可向市教委择优推荐2个项目。
2.校内按学院组织申报,新工科相关学院可申报1项,经评审遴选、校内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
3.此外,学院也可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行业协会报送项目,但须经学校向市教委备案。
三、材料报送
1. 3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wbpi@i.shu.edu.cn:
(1)《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word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名示例:上大-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名示例:学院名称-汇总表)。
2. 3月30日9:00前:经评审、公示获学校推荐项目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宝山校区A505室),电子档发送至以上邮箱。
联系电话:1580171069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