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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公共教室借用并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9/21  徐亚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处、有关单位:

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和设施,是实施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教室借用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教室使用与借用

1.所有公共教室的使用除正常教学任务之外,均需严格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不得私自占用、挪用教室;坚决杜绝非校内组织和人员未经批准使用教室。

2.从2025年9月20日起,公共教室借用申请需在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s://classroom.shu.edu.cn/)进行,原学校教室借用申请流程将停用。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的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3.所有公共教室借用以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审核结果为准,借用人员需至少提前3天通过系统提交借用申请,周六、周日的教室借用,需在周三17:00前于系统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4.学生及社团需要使用公共教室的,由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并由指导老师负责教室的使用。

5.学校有重要或紧急活动时,已借出的公共教室服从调整。

二、公共教室管理

1.公共教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教室,不得改变教室使用时间和用途。如因教室设备故障或安全问题需紧急调换教室的,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2.进入教室的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尊重管理人员,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桌椅,墙上、黑板上不得粘贴任何宣传海报及其他物品;墙上、黑板上不得钉钉子,如有损毁需照价赔偿。如确需移动桌椅等设备,应在申请教室时同步向教务部报备,经教务部同意后方可进行,且在使用后第一时间恢复原状。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宝山校区 谭老师

延长校区 刘老师

嘉定校区 张老师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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