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有关单位:
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和设施,是实施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教室借用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教室使用与借用
1.所有公共教室的使用除正常教学任务之外,均需严格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不得私自占用、挪用教室;坚决杜绝非校内组织和人员未经批准使用教室。
2.从2025年9月20日起,公共教室借用申请需在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s://classroom.shu.edu.cn/)进行,原学校教室借用申请流程将停用。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的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3.所有公共教室借用以新教室资源管理平台审核结果为准,借用人员需至少提前3天通过系统提交借用申请,周六、周日的教室借用,需在周三17:00前于系统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4.学生及社团需要使用公共教室的,由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并由指导老师负责教室的使用。
5.学校有重要或紧急活动时,已借出的公共教室服从调整。
二、公共教室管理
1.公共教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教室,不得改变教室使用时间和用途。如因教室设备故障或安全问题需紧急调换教室的,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2.进入教室的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尊重管理人员,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桌椅,墙上、黑板上不得粘贴任何宣传海报及其他物品;墙上、黑板上不得钉钉子,如有损毁需照价赔偿。如确需移动桌椅等设备,应在申请教室时同步向教务部报备,经教务部同意后方可进行,且在使用后第一时间恢复原状。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宝山校区 谭老师
延长校区 刘老师
嘉定校区 张老师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