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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申报及2021年立项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5〕30号)

创建时间:  2025/11/12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动教师教学能力整体提升,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申报工作,并同步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本科教学团队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教学团队申报工作

(一)建设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的建设原则,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师潜心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为高质量人才培养提供支撑。

(二)立项数额

2025年度计划立项建设10个左右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坚持宁缺毋滥、择优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团队及组成。校级本科教学团队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优先建设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核心通识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重点围绕公共基础课、专业(类)课程(群)、通识课和实验、实践实训等教学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教学团队人数一般不少于 3 人(含负责人)。所有成员必须承担本团队本科生教学或本科生实践指导工作。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且包含至少一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鼓励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虚拟教研室。

2.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高,教学理念先进,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强;近三学年每学年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且教学效果良好,原则上教学团队负责人应是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是高层次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在该领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高级职称教师。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四)建设内容

1.课程教学。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提高课程的高阶性、 创新性和挑战度,积极开展课程内容更新、教学模式改革、课程思政、课程评价方式改革,完善课程教学基本文件,丰富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2.教学研究。根据高等教育的新发展、新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开展课程教学研究,依托教学团队或虚拟教研室,系统梳理教学团队核心课程知识脉络,明确各知识点间的关系,对现有资源进行分类标识,构建知识图谱,凝练和推广教学研究成果,推进教育教学创新。

3.教材建设。树立教材是立德树人重要载体的观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开展教材内容研究和教材编写(修订),及时反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并积极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或国家级优秀教材。

4.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教学团队及虚拟教研室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其他专业或课程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5.教育国际化。积极探索面向本科学生的“国际教育本土化”,在教育理念、办学模式、师生流动、课程资源等方面实现较高程度的国际化。

(五)建设要求

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 4 年,应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学生培养成效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建设周期截止前,应完成教学团队建设质量自我评估。

应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标志性成果(1-5为必备项,6—9完成 2 项):

1.深入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开展研究型挑战性课程教学,深化过程评价,提高课程的“两性一度”;

2.所有团队成员的学校课程评价应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3.完成知识图谱的建设,并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相关平台上线。

4.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核心期刊);

5.主编正式出版教材1 部或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一流课程1门;

6.指导所在专业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 2 篇或专利授权2 项(学生须为论文或专利的第一署名人);

7.指导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科创项目或学科竞赛,获批不少于 3 项;

8.建成校级及以上实验实践基地;

9.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二、2021年度立项团队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所有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重点围绕团队在建设期内完成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建设、校企合作、教育国际化、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成果,以及标志性成果达成情况。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5年度申报材料

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团队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及以上的学院可增报1个。请于2025年11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wbpi@i.shu.edu.cn。

(二)2021年度验收材料

请于2025年11月24日前将验收报告(附件4)(一式3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

报送地点:A505教务部建设处 联系电话:66133507-805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学团队参与申报,并督促2021年立项团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 1.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名单

2.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

3.校级本科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4.校级本科教学团队验收报告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5年11月12日

  • 附件【附件(1).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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