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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20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04/21  李燕苹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范围

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附件1)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及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2.本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认定范围为教育部文件中2020年建设规划的范围,具体如下:

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科类别: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它类。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已入选往届国家和上海市级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实验项目水平: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研发技术、运行平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申报实验项目开放共享服务佳、实际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近2年校内课程评价名列前茅。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术造诣高,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实验项目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热爱教学、知识丰富、能力过硬,实验教学成果丰硕,能够胜任项目的高质量开发和有效的教学运行。

4.实验教学方式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实验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强化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在教学方式方法方面,遵循实验教学规律,采用创新多样的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5.实验项目运行环境: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其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外网链接畅通。

三、申报流程

1.拟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单位须请先按照《2019年度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进行准备,将WORD版本申请表提交我处,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专业)-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拟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单位需同时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专业)-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2)。

3.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

三、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以优质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拟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单位需于5月8日前将《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简介视频(视频及文字稿)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李老师邮箱。


联系人:李燕苹

联系电话:66133381

邮箱:yanpingli@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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