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根据《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现启动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阶段性检查、结题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检查:
(一)阶段性检查范围
2019年度市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的执行情况;
2.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20年5月25日-5月29日:自查阶段
项目组5月29日前在线提交《阶段性检查报告》(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填写),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并总结心得与体会;
2. 2020年6月1日-6月12日:学院检查阶段
根据学生自查内容,各学院组织对所在学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督促其整改;对项目实施没有任何进展的项目,建议其终止。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创新活动执行情况撰写《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总体实施情况(2)主要措施及学院特色(3)存在问题。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2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在2020年6月12日16:00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李老师邮箱。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及注意事项
1.2018年度及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市、校级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2019年度市级项目已经完成的也可参加结题;2019年社区学院的立项项目按学院要求和立项计划在分流前完成结题。
2.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等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线上提交)。
(二)项目结题时间节点
1.项目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0年5月29日;
2.各学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2020年6月12日16:00前。
(三)组织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原则上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四)学院应在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20年6月12日16:00前将《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处(提交电子文档)。
三、活动交流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活动更好的开展,以交流促成果,通过优秀项目展示和交流提高我校创新项目的整体实施效果,请各学院举办大学生创新活动总结交流会,日期由学院确定。
(一)组织单位:本次交流月活动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可单独开展,也可根据各学院学科交叉和融合情况联合开展。
(二)活动形式:交流活动形式不一,以优秀项目汇报、创新科技成果展示、创新活动交流论坛等形式为主,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创新项目交流活动效果。
(三)具体安排:请组织学院于2020年6月10日16:00之前将活动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线上提交入口:http://cj.sh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yanpingli@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