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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0】25号)

创建时间:  2020/08/05  曹园园   浏览次数:   返回

各院系(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时提炼课程思政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新模式,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领航计划”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加强对课程思政建设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形成广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实践和研究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教学策略的一般性原则研究

(2)课程思政混合式教学实践与研究

(3)实践类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4)课程思政育人成效评价体系研究

(5)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和意识研究与实践

(6)课程思政的集体教研制度研究

(7)课程思政课程标准体系研究

(8)课程思政建设的保障体系研究

(9)党建引领的课程思政机制研究

(10)相关部门联动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格局研究

可以从上述申报内容中选题,也可另外选择研究内容,具体研究题目自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人同时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办法与项目管理

1.领航学院申报1项,其他各院系(部门)可申报2项。根据申报情况,本次立项数为10-15项,宁缺勿滥。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团队成员可积极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作为项目共建人。项目共建人应全程参与课程思政研究,配合做好课程德育内涵与元素的挖掘、凝炼、教学呈现等工作。

2.根据课题申报和专家评审核定经费,一般1-2万元。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照各级财务制度、课程思政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合规使用。项目研究时间为半年。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校内公示后,择优立项。

4.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研究成果和结项申请书等材料。教务处将组织项目验收及推广,根据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项目。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有利于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及研究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请各院系(部门)按要求组织申报。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2日中午12点前。各院系(部门)须在此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2份一并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老师 A507

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cxf012@shu.edu.cn

附件1:《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申报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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