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1)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入选2019年度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直接纳入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推荐范围;2019年度学校推荐专业中未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的专业,直接纳入2020年度市级评审范围。上述专业不占本次校内推荐名额。
2.我校可向市教委新增推荐的候选专业数为我校专业总数的5%。
3.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可直接向市教委推荐,不占校内推荐名额:
(1)已通过教育部相关认证的专业,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医学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等;
(2)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及以上结果的学科中所包含的专业(每个学科门类仅限报1个专业点)
二、申报流程
10月12日15:00前,拟申报专业根据申报要求填报《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部(须附人才培养方案,各一式三份)。
10月13日-10月15日,教务部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专业,校内公示,并向市教委报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信息汇总表》。
10月17日16:00前,拟推荐专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申报材料(《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附件与采集表一起装订)。
10月19日,学校将《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报送市教育评估院。
纸质材料请提交至A505室,电子版发送至wbpi@i.shu.edu.cn,联系电话:66133507-805。
请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4)明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报送条件等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
教务部
2020年9月30日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0年9月30日印发
校对:杨昕昕 签发:彭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