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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青杯”全国高校艺术设计作品大赛的情况说明

创建时间:  2021/09/15  何翔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近期学校注意到,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2021年4月和2021年6月先后发布声明:2019年7月,经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正式撤销“艺术与设计教育分会”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本学会2020年9月25日旧公章(编号1100000233479)已登报作废,新公章于2020年10月9日起(编号1101020418327)启用。2020年10月30日起,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和所有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合作单位、合作项目名义使用的所有印章作废。(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的两个声明见附件1、2)

鉴于此,经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牵头单位讨论决定,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与设计教育分会主办的“国青杯”全国高校艺术设计作品大赛在2019年7月前的获奖证书有效,2019年7月之后的获奖证书学校不予进行等级和工作量认定。

若之后有类似情况出现,参照以上办法处理。

特此说明。

教务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型挑战性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