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1]48号)(附件1)的精神,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研讨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实践环节课程等。
2.优先支持经过市级重点课程建设且验收优秀的课程申报一流课程。“十三五”以来已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已入围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候选名单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申报范围。
3.申报课程至少须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4.其他条件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高[2020]30号)(附件2)。
三、申报类型
申报课程以学院(系)为单位,类型包括优质在线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示范性全英语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等。
四、申报额度
1.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总额不超过学校课程总数(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申报数据为准)的0.7%。
2.学院开课门数300门以上的申报额度为5门,200-300门的申报额度为4门,100-200门的申报额度为3门,50-100门的申报额度为2门,50门以下的申报额度为1门。学院开课门数及申报额度见附件3。
五、申报办法
1. 10月9日15:00前(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各学院(系)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初评、遴选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部。
2.学校在学院(系)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申报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
3.推荐申报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平台填报日期为 10月18日至 10月22 日,逾期平台申报通道将关闭。被推荐的课程将由学校统一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表格请到教委网站上下载。表格下载地址是:http://202.120.199.59/)(一式二份)、《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电子材料:《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还需要提交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5)
联系人:陈晓玲,邮箱:xlchen@shu.edu.cn,地址:A505,
办公电话:66133507-803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1]48号)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高〔2020〕30号)
3.学院开课门数及申报额度
4.《上海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5.《市级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