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上海市颁发的沪教委德〔2021〕35号文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近期启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我校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示范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和数量
(一)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
1.申报范围。本校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项目。
2.推荐数量。我校属于上海市课程思政领航高校,本轮我校可推荐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8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4门。我校已获评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本轮无需申报。原则上,我校各领航学院推荐本科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学院(部门)不超过1门。优先推荐课程思政建设基础良好的已立项课程。研究生课程推荐方案由研究生院提出。
(二)继续教育项目
1.申报范围。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
2.推荐数量。我校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推荐方案由继续教育学院提出。
二、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须认真阅读沪教委德〔2021〕35号文件(详见附件),严格对标要求。
(二)已获评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自然认定为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报送。本科教育项目报送教务部,研究生项目报送研究生院,继教学院已遴选出的项目送报教务部。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汇总报送上海市教委。
三、报送方式
本科课程申报单位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报送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3点前(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教师从指定平台上传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合并到一个文档)。申报汇总表及信息汇总表发至sdkcsz2020@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使用“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院系单位名称”。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及信息汇总表盖章版纸质材料一份提交至教务部(A507),联系人:曹园园,联系电话:021-66133381。受理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
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5.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6.信息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
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