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团中央、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它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给北大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发〔2012〕15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今年从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中招募我校首批(全国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于2013年7月赴甘肃定西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服务。
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的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6名
二:选拔条件:
1、选拔对象为上海大学201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等。
3、身体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附件1),能够适应艰苦的环境。
4、必须符合我校关于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免试直升研究生推荐及报考硕士研究生工作中规定的各项条件;本科前三年包括平均绩点在内的综合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所在院系平均水平。
5、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曾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在校期间参加过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且表现突出、获得省级、校级表彰者优先。
三:选拔流程:
1、成立上海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各院(系)需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
2、申请:应届本科毕业学生自愿报名,申请者需要填写及准备的材料包括:
(1)《2013年上海大学各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2)《上海大学首批(全国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附有教务处盖章的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成绩的复印件(包括CET4或CET6成绩复印件))
(4)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3、推荐:各院系团委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本院系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9月19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向项目办递交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本院(系)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
4、项目办对各院(系)推荐的同学进行复审,按照差额比例,确定上海大学首批(全国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初选名单。并于9月下旬对初选成员进行综合面试,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初选成员参加本学院本专业组织的复试或其他面向全校招生所在学院组织的复试。
6、经过学院复试,项目办将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四:相关政策: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支教成员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支教成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服务期间,由服务地的学校为支教成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条件,如基本食宿条件等。
3、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4、支教成员服务期满后,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受援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支教成员个人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支教团成员保险。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五:注意事项:
1、被拟录取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学生需要与学校签订《上海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能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2、拟录取的推免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3、因身体或其它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保研资格。
4、支教成员服务期间,有不当言行或违反相关法律条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联系人:仇静豪
咨询电话:66134658转803
附件:
1、体检项目
2、上海大学首批(全国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名登记表
3、2013年各学院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汇总表
上海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
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