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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申报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教务处【2013】63号)

创建时间:  2013/10/25  董飞飞   浏览次数:   返回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4年将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学生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进行为期3-12个月的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派办法")及留学基金委2014年9月29日南京会议的精神,我校可选派的专业/项目为:

1、 国家重点学科(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冶金钢铁、机械工程、流体力学、社会学);

2、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金属材料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数字媒体技术);

3、 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

一、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

1、 排名靠前的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企业),或者学生拟留学就读的学科为排名靠前的优势学科;

2、 我校已与国外院校签订具体的本科生交流协议(非框架协议),且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外方对学生英语能力的具体要求;

(2) 交流专业、人数、年级和时间期限;

(3) 交流形式(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是实习等);

(4) 学费支付或者免除方式(优先支持免学费项目);

(5) 学分认可原则(实习等不取得学分的除外)。

3、 新申报资助项目需填写《新项目申报申请书》(见附件2),2013年已获批项目需填写《已获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4年1月中旬前完成评审并公布新获批资助项目及可继续执行的已获批资助项目。

二、学生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原则上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4、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邀请信;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2)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4) 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选派办法"。

请各院系根据"选派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积极申报。

三、需提交材料

新申报资助项目:申请书及交流协议扫描件;

已获批续申报项目:项目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13年11月15日8:00之前发送至教务处国际办董飞飞邮

箱:dongfeifei@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3507-5。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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