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工作(本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2.以下教材不纳入评选范围: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
二、参评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4.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6.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在上述参评范围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优秀教材推荐申报工作,每个学院(系)推荐申报教材不超过2部,无符合要求的教材可不推荐申报。
2.申报教材须为2012年11月后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公开出版、使用时间2年以上。
3.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l—n 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1个名额。
4.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5.马工程重点教材由编写出版单位会同第一首席专家(第一主编) 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系)须于11月20日11:00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务部(纸质版交至A505,电子版发送至wbpi@i.shu.edu.cn):
(1) 《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电子版,excel文件及盖章版PDF文件)
(2)《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3)《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的附件材料(具体见推荐评审表中“七、附件材料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至少一份原件,以及盖章签字版扫描件)
(4) 教材一份:纸质教材提供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由出版单位协助提供);数字教材提供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纸质样书和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
2.学校组织遴选评审,经公示后向市教委报送推荐参评全国教材建设奖的教材。
其他事项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2.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3.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
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5.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