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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2】3号)

创建时间:  2022/01/14  何翔欣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上海大学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于2022年2月21日(冬季学期第九周)开始至2022年6月10日(春季学期第十二周)结束。为保证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进行,各学院(系)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上海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启动、布置、实施等具体相关事宜,重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教师配备、任务书填报和审核、查重、成绩评定及总结等环节,做到各项工作的管理文件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同时,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查重检测。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优化选题,注重创新。论文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各学院(系)应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严肃对待。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科学,注重社会发展需求,强调与工程实际、科研项目的结合;关注社会热点及民生问题,激发创新思维,立题新颖、观点正确。请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完整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情况表》(见附件1)。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配置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要配备大量的优秀教师,各学院(系)要在该项工作环节上认真落实,按《上海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指导教师,优化师资结构,做到指导教师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及学缘结构合理,生师比适当。学院(系)应采取多种形式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使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得到科学合理的训练。

三、毕业论文(设计)实施

过程实施,落实到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启动、布置到实施,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工作动员、布置、题目确定、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总结、档案资料保存、论文成果推广应用等。学院(系)应注重每一工作环节的落实和衔接,重视开题审核、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完成高质量的论文。学生在开题后,不得再任意改动题目,中期检查后的题目应与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时保持一致。

四、毕业论文(设计)考核

按照要求,合理评分。各学院(系)要正确考量学生成绩,严把质量关,按照《上海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做好每位学生的成绩评定和审核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各学院(系)确定各专业答辩安排后,应提前两周将相关安排报教务部,并按相关要求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查重,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六、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工作关系到学生论文和学院(系)档案文件的管理规范性、完整性,请各学院(系)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表格的规范格式(见附件1)要求严格执行。

七、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各学院(系)应按《上海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推荐、评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人数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额),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定要达到90分及以上,任意改动题目的或推荐材料中有课题名称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八、时间安排

参照上海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2021-2022学年冬季学期第九周)

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汇总《上海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情况表》(见附件1)至教务部备案。

2、2022年4月18日- 4月29日(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第五-六周)

各学院(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完成中期检查表(教师填表、学生填表)的装订,上交中期检查汇总表(含中期总结及论文进展情况分析)。

3、2022年6月10日(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第十二周)之前

各学院(系)结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4、2022年7月8日(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第四周)之前

各学院(系)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见附件1),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5、其它学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视各学院(系)的具体教学时间而定。同时,应将《上海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情况表》(见附件1)汇总至教务部。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6133381

联系邮箱:yangxia0801@t.shu.edu.cn

联系地址:宝山校区A507室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上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类表格

附件2:关于实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查重的通知

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教务部〔2022〕4号)

下一条:关于2022年第六届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