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上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01/13  汪玉兰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19版)中转专业的规定,在各院系制定2020年转专业接受计划及转专业考核选拔规则的基础上,现就开展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考核选拔转专业学生的所有工作,须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规则、程序、结果全部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转专业报名对象。除下列情形之外的本科生,均可参加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1. 休学状态和应退学的本科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 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等;

3. 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且仍未解除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报名原则:

1. 大一转专业学生:按类招生的学生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大一学生获得学分数不少于学生所在专业一年级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80%,成绩排名在所在类内或专业排名的5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2. 大二学生获得学分数应达到学生所在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毕业总学分数要求的40%(五年制按毕业总要求学分的32%),学生排名在所在专业排名前5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3. 原专业学院认定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可由转入学院根据院系转专业考核要求审核;

4. 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的学生;

5. 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咨询相关院系的专业考核选拔规则、以及对于申请者已修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慎重申请;

6.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四、转专业工作的时间节点

1. 2020年1月:教务处公布2020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2. 2020年6月15日前:各院系开展转专业咨询;

3. 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9日11:00:学生申请2020年转专业报名:(夏季第一周);

4. 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各院系审核考核资格名单,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同时公布;(夏季第二周);

5. 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各院系按公布的实施方案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经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拟录取名单;

6. 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教务处核准拟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长审批,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五、转专业后续工作事宜说明

1.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学院注册和报到,并按新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学籍级相关信息将由学校予以变更。

2.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退回原专业;

3. 各院系应指导转入学生妥善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学分认定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成绩总表不做任何调整;

4. 各院系须将转专业选拔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上机考资料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为学制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上再加一年;

5. 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监督处监督。监督处电话:66132857,邮编:sdjwjc@mail.shu.edu.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教务处联系人:胡老师,咨询电话:66132131.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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