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大 学 教 务 处
教务处【2019】28号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数量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通知精神,我校申报额度是3-6门,申报类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课程)不限。为此,每个学院(系)可向学校推荐申报1-2门课程,类型不限。
二. 申报要求
推荐院系应认真学习领会教委通知精神,并按照教务处【2019】27号《关于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附件2)规定的基本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类型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课程申报人要深刻领会一流课程申报要求,充分发挥课程团队的作用,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充分体现课程水平。学院要组织专家,帮助指导课程申报,以确保申报课程高质量、申报内容资料的完整准确性。
三. 申报程序
1. 各学院(系)须以院(系)为单位向学校择优推荐课程;
2. 各学院(系)12月11日前须向教务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3)及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
(2)《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附件4)(盖章扫描电子版及excel电子版)
3. 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课程,并在校内公示;
4. 为确保申报成功率,拟推荐课程负责人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课程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须双面打印,申报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五份提交教务处);
5. 12月18日前,学校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评估院。
纸质材料请提交至A505室,电子版发送至wbpi@i.shu.edu.cn,联系电话:66133507-805。
附件: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2. 教务处【2019】27号-关于做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附教育部相关通知和文件)
3.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
4.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印发
校对:杨昕昕 签发:彭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