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教务部【2021】16号)

创建时间:  2021/06/07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学院:

为了解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建设任务和建设工作重点,更好地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促进各专业建设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国家级和市级一流专业建设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年6月16日 校本部B319室

第一组,8:30开始; 第二组,13:30开始 (分组详见附件1)

二、参会人员

校内外评审专家组

学校教务部、发规处、财务处相关部处负责人

相关专业负责人、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

三、检查内容

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下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的主要思路及举措” 和《上海大学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中的项目实施目标、项目实施内容与方案,重点检查专业建设规划、总体进展、初步成效及经费使用等方面,了解专业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后期计划。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整改建议,缓拨建设经费。

四、相关要求

1.所有项目请于6月15日11:00前,将《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自评报告》(附件1)和汇报PPT传至wbpi@i.shu.edu.cn,联系电话:66133507-305。

2.PPT由专业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内容,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各专业到会时请携带申报时填报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和《上海大学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各一份,供专家查阅。

欢迎各在建及拟申报一流专业的专业旁听交流。

附件:

1.首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分组安排

2.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自评报告(模板)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1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