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6/16  谭俊锋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沪教考院社考〔2021〕26号文件,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0月31日(星期日)、11月6日(星期六)举行。为做好2021年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要求

1、报名对象:本考试报考对象为上海大学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考生原则上每年只能参加一个科目(等级)的考试;

3、缺考本次考试的考生,暂停下一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4、学生网上参加计算机等级考预报名,学校根据教学资源、学生学习情况、报考次数等综合排序,考生报名是否成功以下发的纸质校对稿为准。

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时间

1、学生报名时间、通道:6月17日起至6月24日截止,凡准备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大学教务部主页“快速通道”参加网上预报名,过时不予受理。

2、信息核对时间:考生可在6月28日在“报名系统”查询最终结果,6月29日--7月2日由各学院(系)通知和安排考生核对个人信息,报名成功者请至学院在纸质校对稿上签字校对,过时不候。7月2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确认信息报教学运行处。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等级科目

10月31日

(星期日)

二三级

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应用

数据库技术及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及应用

数据科学技术及应用

Java程序设计及应用

C程序设计及应用

VB.NET程序设计及应用

C#程序设计及应用

Python程序设计及应用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

四级

人工智能

大数据与云计算

基础软件

11月6日

(星期六)

一级(大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基础)

一级(大学信息技术+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基础)

一级(大学信息技术+数字媒体基础)

一级

四、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场安排

1、考试内容:以上级别科目的考纲分2016年版和2021年版。其中,2016年版考纲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16〕10号);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的“证书考试->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栏目进行浏览或下载。2021年版考纲修订中,考生可参考2020年版试行考纲,考纲的内容请见文末附件。

2、考试形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的方式,统一在“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通用上机考试平台”进行。

3、考场安排:所有科目的考试全部安排在宝山校区机房进行,所有参考学生必须带好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健康承诺书》参加上机考试。准考证将于考前由学生所在学院发放。

五、报名考试费

1、根据《关于2012年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预〔2012〕166号)文件规定,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原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于2013年起取消考试收费。

六、合格证书

凡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统一的合格证书。成绩达到优秀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自2014年起,合格证书上提供中文和英文的证书信息

七、考试防疫要求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2021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下载)。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交给监考教师。

考生在备考期间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及时关注并遵守教务后续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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