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截至2024年2月1日,我校有蔡方隆等15名本科生未在最⻓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1名本科生王堰骑休学期满后逾期未提出复学或继续休学申请,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经2024年度上海大学第5次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16名本科生予以退学(予以退学本科生名单附后),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本科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通知。
附件1:《退学决定书》
附件2:《关于对蔡方隆等16名本科生予以退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