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蔡方隆等16名本科生予以退学的决定

创建时间:  2024/04/03  徐亚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有关单位:

截至2024年2月1日,我校有蔡方隆等15名本科生未在最⻓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1名本科生王堰骑休学期满后逾期未提出复学或继续休学申请,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经2024年度上海大学第5次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16名本科生予以退学(予以退学本科生名单附后),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本科生对学校的退学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通知。


附件1:《退学决定书》

附件2:《关于对蔡方隆等16名本科生予以退学的决定》

上一条:关于上海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 (毕业照片拍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新生学籍资格自查确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