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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通知(教务处【2017】12号)

创建时间:  2017/03/31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20号)(附件1)的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根据市教委申报通知,我校本年度有5个精品课程推荐名额,每个院系(中心)最多申报2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范围:申报课程应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优先支持其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课程。

2. 课程水平: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应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3. 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三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4. 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三、遴选推荐

1.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 请各学院(系)根据申报条件,认真遴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推荐课程超过一门的,排序上报。

3.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申报。推荐申报课程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报送至市教委。

四、申报材料

2017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资格评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份);

2017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2017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4,一式一份);

微课程视频

请各院系在20174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陈晓玲

电话:66133507-802

邮箱:jwcjyk@oa.shu.edu.cn

 

附件: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20号)

2. 2017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资格评审表

3. 2017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4. 2017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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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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