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上海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教改项目倡导立项项目与培育教学成果相结合、立项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争取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
2. 各学院(系)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申报立项。
3. 申报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明显推进作用。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条件,有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
4. 鼓励跨学科、校内外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
二、遴选办法
1. 此次学校计划立项支持30项教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20个,重点项目10个。
2. 各学院(系)应认真组织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并以学院(系)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经费资助与建设周期
1. 学校将给予重点教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的资助。
2.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四、申报材料
1. 上海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1份)
2. 上海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1份)
上述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请各学院(系)于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玲(教务处教研科 新校区行政楼306室)
联系电话: 66133507-802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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