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我校2013年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根据《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启动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工作,请各学院、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并完成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组织
1.项目结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结题验收原则上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系)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答辩;
二、项目结题时间节点
1.项目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2.各学院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3.各学院提交结题验收材料: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14:00前。
三、结题项目范围及注意事项:
1.2013年度及以前未结题的各级创新活动项目;2014年社区学院的立项项目按学院要求和立项计划在分流前完成结题;
2.项目负责人即将毕业的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若不能按时结题,须提出申请,并更换项目负责人;
3.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等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
4.各项目组在项目结题后完成项目经费的执行工作,未全部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收回并统筹用于其他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应结题而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学校将终止使用剩余经费。
四、提交材料及组织验收:
1.项目组应在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
(1)《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2)《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附件2);
(3)申请结题项目,请提交相关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书、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建设、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有关成果证明资料。
2.学院应在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14: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科(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
(1)《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总结报告》;
(2)《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
(3)《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附件2);
(4)《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学院,附件3);
(5)《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
(6)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答辩记录(附件5);
(7)结题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等。
五、其它事项
1.若项目组提出延期,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延期时限一般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设计(论文)前一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
2.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经学院认定,学校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3.联系人:万金雷 wanjinlei@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3381-603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结题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