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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计划活动立项项目阶段性检查及2015年大学生创新活动交流月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05/18  万金雷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为全面掌握大学生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我校创新项目的整体质量,通过开展项目交流活动以推动创新计划活动项目更好的推进,学校决定开展上海大学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计划活动立项项目阶段性检查及2015年大学生创新活动交流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阶段性检查:

(一)阶段性检查范围

2014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的执行情况;2. 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3.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详细内容见附件《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 525-612日:自查阶段

项目组成员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填写《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

2. 615-626日:学院检查阶段

根据学生自查内容,各学院组织对所在学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督促其整改;对项目实施没有任何进展的项目,建议其终止,并将责令整改和建议终止的项目上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创新活动执行情况撰写《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总体实施情况(2)主要措施及学院特色(3)存在问题。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2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在626日(星期五)1600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及《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上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新校区行政楼306)。

3. 629-7月8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结合各学院上报的《项目阶段性检查材料》及《学院阶段性工作总结》情况安排下拨第二期项目经费。

二、活动交流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活动更好的开展,以交流促成果,通过优秀项目展示和交流提高我校创新项目的整体实施效果,我校拟举办2015年大学生创新活动交流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615-710

(二)组织单位:本次交流月活动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可单独开展,也可根据各学院学科交叉和融合情况联合开展。

(三)活动形式:交流活动形式不一,以优秀项目汇报、创新科技成果展示、创新活动交流论坛等形式为主,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创新项目交流活动效果。

(四)具体安排:请组织学院于615日之前将活动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金雷 联系电话:66133381603)邮箱:wanjinlei@shu.edu.cn

附件: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5515 

上一条:关于2015年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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