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3〕20号)

创建时间:  2023/06/26  曹园园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推动党史更好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好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拟启动2023年度校级“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我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项目申报建设工作,鼓励教师在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同时,引导青年大学生从党的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和智慧养分,激励青年大学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青春力量。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至少已经过1学年的建设和完善,学生评教较好。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长期承担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或继续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讲该课程1学年及以上,教学水平高;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该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内容与方法。将党史教育有效融入课程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善于用故事阐释道理、用细节打动人心,润物无声、“融盐于水”,引导学生学习党史,学懂党史,学思践悟。

4. 每位课程负责人限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课程建设不得超过1门。每门课程成员不得超过4名。在研或已结项“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

三、建设要求

1.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将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开设公开课1次,撰写案例1则或教研论文1篇,录制微课1则。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程思政培训、示范课观摩及教学竞赛活动等,至少2次。建立并完善集体教研制度,经常性开展研讨和交流。

四、组织实施

1.学院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优先推荐已完成教育部相关培训者(持有证书),每个学院限报2项。被推荐项目负责人登陆指定平台上传签字盖章PDF格式的材料。

2.教务部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五、其他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和推动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参与项目申报。

2.强化主体意识。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做好后期建设支持、示范推广等工作,相关素材等及时上报教务部。

3.请于2023年7月5日中午12点之前完成学院审核及教师提交工作。请各学院课程思政联络员注意跟踪检查申报情况。逾期不予受理。平台使用手册另附。联系人:曹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课程相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邮件)

上海大学教务部

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3年6月26日

上一条:本科毕业生离校前下载成绩证明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海大学2022年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