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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5〕22号)

创建时间:  2025/09/26  曹园园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阐释和课程融入,进一步发挥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上海大学)的引领作用,建好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中心”),推进学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思想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强化学院和教师的主体责任,鼓励特色创新,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通过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实施课程思政体系建设行动,培育并推荐课程思政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示范团队等。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三、申报条件

1.学院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较完备,有较鲜明的学科特色。

2.学院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本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具有较为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学院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学院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学院拥有国家级、市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示范课程,校级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教师参与且完成课程思政相关项目比例高。

5.学院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学院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纳入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学院中心未来计划清晰,制定中心建设方案,目标明确、路径可行,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申报流程

1.各学院(部门)根据申报条件,推荐学院中心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每个学院推荐1个中心。

2. 学院统一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纸质材料,被推荐中心负责人在课程思政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材料,包括①签字盖章PDF版申报书②Word版申报书③其他支撑材料。示范中心申报书见附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6点。

3.学校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结果。

五、其他事项

学校将给入选示范中心授牌。示范中心应积极落实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任务,创新实施建设路径,推出高质量成果,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联系人:曹老师,A517,电话:66130833转8004(o)

附件:上海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详见邮件)

上海大学教务部

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上海大学)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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