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三批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通知》(沪教委外[2012]113号),我校有34个"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以下简称学生海外项目)列入第三批项目予以资助,项目清单及资助金额详见附件1,此专项资金于2013年8月31日前执行完毕。
实施流程如下:
1.请各项目组织单位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16:00前递交"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至教务处306国际办董飞飞处,电子版发送至:jwcinte@oa.shu.edu.cn。
2.请各项目单位通知获资助学生报销时携带如下材料至教务处:
(1)外方邀请信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2)有出入境记录的护照或证件复印件;
(3)海外交流往返的机票行程单;
(4)国外住宿费等原始票据;
(5)海外学校或实习机构合格的成绩单或实习证明
(6)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总结报告(出国访学者的书面总结报告应与访学计划一致)以及出国相关的数码照片等作为参加交流项目的重要依据。
自2013年4月15日起受理报销事宜,时间:每周一、三上午8:00—11:30,请参加同一项目的学生统一报销。
联系人:邓斐今
联系电话:66132027
邮箱:dengfeijin@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3年3月22日
附件1:《2013年我校获资助项目及金额》
附件2:《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信息汇总表》(由项目所在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