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迎接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上海大学教学成果奖正式申报工作。
对接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是经过四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积极的改革效果的成果,且每个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大学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2〕91号)执行。
请各单位、学院于2013年3月29日前(该时间节点有可能视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启动时间提前,届时将另行通知)将《上海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上海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成果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服务-项目比赛相关"版块下载)各一份及其附件材料集中统一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校本部行政楼306室),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皮文彬(66133507-1)陈晓玲(66133507-3)
上海大学
2013年3月18日